一、什么是公文
公文是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来办理公务、有一定格式的应用文。
二、公文的特点
公务性—— 不同于私人文书;
权威性—— 法定的作者;
规范性—— 有国家标准。
三、公文的种类
依据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,公文种类共15种:命令、公报、公告、通告、决定、通知、通报、决议、请示、批复、报告、议案、意见、函、纪要。
四、行文方向种类
公文按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(向上级单位或机关发文的文种)、平行文(同级单位或机关间行文的文种)、下行文(向下级单位或机关行文的文种)。
以下以日常最常用的请示、报告、函、通知、通告、决定、通报、决议、意见、纪要、批复等为例。
(一)常用的上行文包括:
1.请示: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。
2.报告: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,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。
3.函: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、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。
(二)常用的平行文包括:
函:函是15种公文文种中最特殊的一种,其是唯一一个既能向上级发文又可向同级发文,同时可向下级单位或机关发文的文种。
(三)常用的下行文包括:
1.通知:发布、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,批转、转发公文。
2.通告: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。
3.决定: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、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、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。
4.通报:表彰先进、批评错误、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。
5.决议: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。
6.意见: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。
7.纪要: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。
8.批复: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。
9.函: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、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。
五、公文的格式
按照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规定,公文的一般格式要求为:
(一)行间距:28.5磅
(二)正文标题:宋体二号加粗
(三)一级标题:黑体二号
(四)二级标题:楷体GB三号
(五)三级标题:仿宋GB三号
(六)正文字体、字号:仿宋GB三号
(七)对齐方式:两端对齐
六、公文材料的装订要求
依据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,公文印装的要求为:
(一)文字符号一律从左到右横写、横排。
(二)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,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。
(三)公文要双面印制,左侧装订(上下齐订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