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监督权力,谁来监督记者?

2018年10月4日08:0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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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痕

我是公务员原创出品

不可否认,舆论是监督公权力、表达民意的重要途径,记者群体被称为“无冕之王”。但是由于舆论和记者群体都游离在监管之外,基层政府正面临这样的困境,傲慢的记者如果放出冷箭,失控的舆情将导致追责,基本无视干部的日常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。

追责程度有时也和事件的危害程度没有直接关联。按照实施追责者的思维,但凡出现大的负面舆情,就属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类型,可以启动问题导向、结果预设的追责程序,涉及其中的干部便难免被追责的命运。

个别缺乏职业操守的记者甚至可以借助舆情,绑架基层政府和部门,更遑论威慑、威胁普通公职人员和普通群众了。

1.记者这个职业素来有“好战”和“唯恐天下不乱”的属性。

很多记者朋友都以“社会的牛虻”自诩,标榜自己可以驱动社会进步

记得有一部喜剧短片叫《鸟笼山剿匪记》,本来非常萎靡的记者,一听说打仗了,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。

战争本来是生灵涂炭的坏事,但是在喜好“来事”的记者那里,就成了值得喜大普奔的好兆头。

因为拍完胜方拍败方,拍完战场拍废墟,采访拍摄失去父母的孩子,还可能获得“普利策奖”。

2.记者虽然被称为“无冕之王”,但是和其他职业一样,也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。

既有科班毕业又有职业操守的正规记者,也有证都没有就敢四处采访,或者承接采集线索任务的灰色地带“准记者”。

天下为公的那部分“牛虻”,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勇敢针砭时弊,是为民伸张正义、完善社会治理、强化权力监督的重要力量。

少数私欲膨胀的记者,则近乎黄蜂或者苍蝇,掌握社会的一个小伤疤,就蜂拥而来,反复舔舐,以吸引群众眼球、增加点击率为己任,完全不管是否会造成不良社会危害。

3.个别记者的强势令人侧目。

2016年,江苏多家媒体记者到某社区采访。工作人员告知领导正在开会研究,记者踢门,并意图破门进入会议室,被工作人员阻止产生冲突,开会领导迅速撤离。事后推人干部到记者所在单位“鞠躬致歉”。

我们在嘲笑社区舆情应对不力的同时,是不是也应该警惕记者意图破门中止会议的过分自信的“暴力行为”呢?是不是也应该同情落荒而逃的领导们的无奈呢?

在我们接触的大多数案例里,记者都是敢于直接录音、录像,拨打相关部门人员的私人手机,动不动要别人“交代”清楚,截取部分内容断章取义,而不需要事先沟通的。

记者的权力在很多场合和事件中,被不恰当地放大了。

只要掌握一点负面线索,普通的记者就可以自带“王者光环”,登堂入室,直接跟基层政府对话。

4.记者的感情倾向和“春秋笔法”常常是负面舆情的催化剂。

部分负面舆情,源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、乱作为等等不当行政行为。

但是,还有很大一部分负面舆情,是因为记者带着感情倾向、预设主题、预带方向的报道,才进入网络,进入公众视线。

因为记者捕风捉影、张冠李戴、炒作旧闻,或者弄大杂烩,还没有很多被严厉处罚的公开案例,所以网络炒作的高点击率报道,经常是记者精心加工的标题很吸睛的负面新闻。

2010年南平郑民生在幼儿园杀死8名小学生,记者反复追踪报道,甚至为郑民生生活不如意报复社会寻找合理性;河北一暴徒枪杀两名警察,某名记不是谴责暴力,而是逼问“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端起了枪”。

之后数年间,出现更多生活不如意、诉求不满足的报复社会的模仿者,车站伤人、BRT纵火。

我想问一下这些记者:“是什么原因让你们如此漠视生命?是什么原因让你们为暴徒开脱?是为了追求新闻效果吗?”

5.躁动的舆论监督策动了很多追责!

现在一出现舆情,网络上就“杀声”一片,记者、围观网民以及其他力量推波助澜,俨然基层干部的命运“判官”,不抓几个干部背锅处分好像就没办法谢幕。

因为媒体的报道,贫寒的无证摩的司机车祸死亡,要追究交警失查的责任,即使交警每天在大太阳里执法也无济于事;学校食堂老板偷偷购进劣质的食材,教育部门、食品监管部门的干部便要被处分甚至以渎职立案,即使他们已经尽到检查义务。

这类偶发、隐秘的案件,本应该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,却因为舆情的推动,让干部成为被追责的对象。

6.缺乏监督的“舆论监督者”很容易误入歧途。

由于负面舆情的强大破坏能力,有些记者就敢于利用各种资源挑战规则和底线了。

这部分记者利用舆论监督这一特殊的几乎不受限制的“公权力”,对基层政府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具有强大的不正常的自信。

地方办公益活动,请记者采访,就有记者敢于带上家眷和非记者朋友;基层干部不敢滥发津补贴,记者到一线采访领取“餐补”“车补”却心安理得;基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,却不敢怠慢采访记者,干部花自己钱请客,记者也安之若素。

有些记者一边批判“熟人经济”,却利用采访掌握的资源,将打招呼办事、插队视为常态。

个别记者掌握基层政府所谓的“把柄”——可能发酵的负面新闻线索,就敢于威胁相关人员,为孩子要学位,要涉事企业打折送礼。

个别假记者都敢大摇大摆行骗,正是因为有畏惧记者和舆情的氛围。

7.作为舆论监督者的记者,却基本不会被监督,甚至有“记记相护”、互相遮掩的不成文的陋习。

比如之前南方报业的某老记者,借实习鉴定之机,诱骗、骚扰、性侵女实习生,记者们几乎集体失声,便是这个陋习的明证。

记者四处监督部门年节收礼,个别报业的大厅年货却堆成了小山。

“记记相护”很可怕,让某一区域的记者圈,本能地组成类似狼群的组织,或者织成舆情控制的网络,基层政府、部门、干部、企业、群众,都可能是网络里的“蝴蝶”和“飞蛾”。

例如丈夫保护泳池里被骚扰的妻子安医生,因为熊孩子家长的“闹”和当地个别记者的“曝”,安医生不堪压力自杀。

事后,那些发布失真报道的记者,没事人一样,继续赶赴下一波舆论监督和道德的高地。

8.记者每进一步,基层政府和部门便退一步。

以舆情为导向启动问责的思维,日益成为束缚基层活力,消减管理自信的负面因素。

好事不敢主动报道,生怕记者带偏节奏。

坏事拼命遮掩,生怕记者深入报道,有时为了平息舆情,还要被迫满足记者及一些涉事群众的不合理要求。

挺不起脊梁的干部,无法担当起社会管理的重任!

9.怎样把泛滥的“舆论监督权”关进“笼子”里?

任何不受监督的权力都是危险的,当然也包括威力巨大的“舆论监督权”!

改变记者队伍管理模式,建立从业规范,清除害群之马。提高记者行业的入职门槛,加大核审力度,提高职业透明度。启动信用评价和“黑名单”制度,建立退出淘汰机制,淘汰道德低下、操守缺失的不合格记者。同时,严惩记者播发虚假新闻、敲诈勒索、威逼利诱等行为,坚决清退并终生禁入。

改变以舆情为导向的思维,确保依法问责。杜绝舆情一出,就结果先行、有罪推订,甚至“凑人头”抓干部。理性、客观对待和评价舆情,不能唯舆情至上。避免动辄问责,而要依托客观、翔实的调查。首先要追究当事人和其他涉事主体责任,第二要判断事情是否隐秘偶发,审慎启动问责程序,以免干部寒心,导致不敢大胆开展工作。

改变“保姆式”社会管理模式,并为廉洁肯干的党员干部提供容错保护机制。增强政府和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,强化各方责任意识。改变保姆式管理的模式,避免群众误判责权利,甚至被政府“宠溺过度”、期望过高。只要干部充分履职、依法履职,或者敢于创新,就应该提供容错和保护机制。不能舆情一来就追责,让干部只能被迫求“佛祖”保佑辖区不出舆情,因为有些舆情的起因完全由个人造成、与政府行为无干。

个别记者和围观网友经常祭出“苍蝇不叮无缝的蛋”这条“追责圣经”,以期推动处分干部,然后“拍手称快”。

其实,个别蛋,正是被苍蝇叮出缝的。

舆论界,是该拍拍苍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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