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公,就不是公务员!

2020年9月19日13:00:50
评论
154
她那时候还太年轻,不知道命运馈赠的礼物,早已暗中标好了价。
——茨威格《断头王
作者|凯丁
来源|我是公务员(ID:gwy1000)

01 “参公,就不是公务员!”

事情是这样的。

2011年,我大学毕业,回到老家参加省考,考上了我们当地市直的城市管理局。

很多亲戚朋友都祝贺我考上了公务员,端上了“铁饭碗”。

上班后,我一直在机关科室工作,身边也很多都是参公人员。

直到2015年,已经在科员岗位工作了4年的我,毅然决然又通过省考,考到了另一个市直单位。

两个单位都是市直,政府口,正处级。

不同的是,一个参公,一个公务员。

很多亲戚朋友非常不解,劝我:同样级别的平台,换个单位就相当于一切从头再来,以前熬的资历都将付诸东流,之前的4年时间也算是白白浪费了。

我却很坚决,因为我知道:参公,根本就不是公务员!参公,就是个姥姥不疼、舅舅不爱的后娘孩子!

让我深刻知道这一点的,是2015年我们当地市级行政机构改革。

大家都知道,机构改革中“三定”方案最重要,因为会明确这个单位的职能职责、机构岗位和人员编制这些关键问题。

但我所在的行政执法单位“三定”方案中,根本没有我们这一支将近60人的参公执法队伍,从机关人事科室到公务员管理部门也都根本不把参公当回事。

行政机构改革时候,我们是事业身份,靠边站。事业单位改革时候,我们又成了公务员,还是靠边站。

我们参加的是全省统一的公务员招录考试,录取后同样进行了公务员登记,享受一样级别的工资、车补和福利待遇。

同样的标准、同样的程序、同样的待遇,参公为什么就是和公务员不一样了呢?

02 参公,到底是个啥?

参公单位,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,是指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,地位介于传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,是政府委托或授权而具行政执法权能的单位。

管理体制虽然是参照公务员管理,但人员编制却是事业编,而不是公务员行政编。

参公单位的种类,我总结主要可以划分为2类:一类是参公机关,另一类是参公二级单位。

参公机关,又可以分为2类:一是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这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,像我们当地市的团市委、市总工会、市妇联等就是这类。二是党委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,党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党校、干部学院这类,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发展研究中心、银保监会、供销社等这类。

以中央为例,2006年中组部印发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〉管理的意见》(组通字〔2006〕28号),指定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等21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,列入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范围。2019年中组部下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、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19〕9号),指定了中央党校、中国工程院等16家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,列入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范围。

上述两类相比,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这一类要好于党委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。特别是工青团妇这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,虽然也叫参公,但在我看来,其实就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。

参公二级单位,也就是参公二级事业单位,主要是指机关直属的各类履行行政职能、行使执法权力的执法大队,比如城管局机关直属的城管执法大队、食药监局机关直属的食药执法大队等,机关是公务员,大队是参公。

比较而言,参公机关整体都要好于参公二级单位。最惨的,就是我原来的那种:参公二级事业单位!

03 参公,到底有啥不一样?

既然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,参公和公务员既有相同又有不同。

和公务员相同的是在录用、考核、职务任免、职务升降、奖励、惩戒、培训、交流与回避、工资福利保险、辞职辞退、退休、申诉控告等各方面,全面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实行。

参公的不一样,不体现在明面上,主要藏在水下面,当地组织部门有非常大的解释权力。

我们从在晋升、遴选、轮岗、换岗等方面来比较一下。

还是以我们单位和所在地区为例。

晋升方面,我当年省考的职位是市城管局直属执法大队。虽然市城管局是正处级,很多执法大队人员借调在机关工作,但直属执法大队却只是个副处级。

大队参公人员与机关公务员分属两条不同晋升途径,机会少,竞争激烈,晋升难度更大,天花板现象也更加明显。

职级方面,参公也会不同程度受到压制。职级并行中,单位普遍会优先满足机关行政编,参公机关还好点,参公二级事业单位就比较惨了,完全是单位的二等公民。

与局机关一起办公的,地位低半级。没有一起办公的,特别是独立在外办公的,更是会被各种忽略。

比如我所在的执法大队,为局机关直属,在参公编职级晋升中,会明显受到局机关压制。再比如党校、干部学院这类参公机关,要受组织部管理,在职级晋升中会受到限制。

遴选方面,我们省内是允许参公和公务员一起正常参加遴选的。

遴选作为公务员队伍跨政府层级、跨工作部门(系统)、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,现在已经日臻规范。原则上,参公在遴选上是不受限制的,对参公人员已经很友好。

但不可否认的是,实际情况中部分地区和单位仍然可能有限制。

有的也会将参公人员划分为统一参加省考招录和事业转参公两种,进行区别对待,前一种能够参加遴选,而后一种不能。

轮岗换岗方面,参公人员虽然很多借调在局机关工作,但基本上无法或者极难流转到局机关,主要是在内部流转消耗。

甚至很多局机关领导、“老机关”还莫名有一种你们参公就是干活的,难当业务工作重任等偏见。

上升通道完全被限制,一到关键时刻,就打回原形。甚至还会面临着当前事业单位各类人事管理改革的风险,从参公变事业。

这也是当初,我从参公又考到公务员的原因。

04 参公,到底有啥出路?

说了参公这么多“惨”,那参公的出路到底在哪里?

随着党政机构改革到位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,除了行政执法外,参公单位改革的大趋势就是取消参公,不再参公。

取消参公单位后的参公人员怎么办呢?

一部分参公人员,会随着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,转变身份为公务员。

因为行政编制数量稀少且控制十分严格,这部分人数会很少。

绝大多数参公人员都会被整合到事业单位,转变为事业人员。

但按照机构改革的一贯原则,随改革分流到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,大概率会按照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办法”保留身份和待遇,并且能够职级并行。

行政执法类参公,因为市、县两级只能保留一支执法队伍的改革原则,可能还将面临执法队伍下沉,参公编制、经费整体下放的情况。

对个人而言,跳出参公这个“坑”的路有三条一是考,像我这样重来一个公务员单位,或者参加公务员遴选。二是调,调动到另一个公务员机关单位,参公身份自然而然转变为公务员。在上级和同级调动困难的情况下,可以考虑乡镇挂职,相对比较简单。三是升,等到你升任领导岗位,市直为副处级及以上,也就是所谓市管干部后,身份自然会转变为公务员。

参公,虽然出路窄,可能受到不公平对待,但立足岗位为人民服务的路却是宽广无比,切勿因为参公身份,就消极怠工。

参公有歧视,公考要慎选!

但是,参公亦不易,且考且珍惜!

weinxin
我的微信
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9月19日13:00:50
  • 转载请注明:http://gwy369.com/9154.html
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信访困局的思考 公职招考

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信访困局的思考

作者|贺雪峰作为一名乡镇干部,近年来接触了太多太多的信访对象,处置了太多太多的信访案件,也感受了太多太多的困惑和委屈。信访制度设计的初衷,是保障下情上达,缓解社会矛盾,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一个救济渠道。...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