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编制改革、事业单位薪资改革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!在事业单位任职的你都有耳闻吧!医院、高校等公益二类单位率先开始进入改革日程;然后,不少同志就开始担心,生怕哪一天就降临到自己身上;也有一部分同志在猜测,下一个改革对象是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三类!
一个时期以来,我们一直在公益一类、公益二类、生产经营类三个类别上纠结,今天我们看到的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》(3月4日颁布)明确告诉我们:只有两类:政府服务类和社会服务类。
政府服务类。《决定》明确:“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,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,同机关统筹管理。”可见,要保留极少的原事业单位职能和人员,即是在机关内部保留若干个参公管理的、“事业性质的”、非独立法人的部门或中心,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关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“五脏俱全”的事业单位将不存在。
社会服务类。《决定》明确:“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,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,逐步推进管办分离”。所谓“管”,是指管事,即行业性管理和指导;所谓“办”,才是真正意义的配置“人财物”等生产要素。政府部门不可能再垂直化、全权化管理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。
政府服务类和社会服务类的概念,我们可以预测一二。政府服务类的单位,在未来改革中会有一部分存留下来,福利待遇直接参照公务员也是有可能的;而社会服务类的单位则将管办分开,是福还是祸,依旧没有明确,希望一切都朝着正方向发展吧!
事业单位改革计划目标,到2020年,建立起功能明确、治理完善、运行高效、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形成基本服务优先、供给水平适度、布局结构合理、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。“事业单位的改革非常复杂,面临的任务也很艰难。”朱光明直言,后续的改革推行会遇到较大的困难,“风险很大”。
今天,小编这一则推送是不是颠覆你的认识,在自己快要看破一切的时候,再次陷入迷茫中!其实,变化永远都计划要来得突然,来得快。我们唯有以不变应对万变才是上策。不管怎么改,人才依旧会得到尊重,能力依旧是你创造财富的武器。因而,好好努力提升自我,改革的东西,看看就好,莫要纠结,因为认真你就输啦!你怎么看?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?